水之歌 发表于 2012-10-16 22:26

增 值 税 纳 税 申 报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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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之歌 发表于 2012-10-16 22:30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人识别号310XXXXXXXXXXXX 增值税纳税类型:小规模纳税人所属行业:例:其他日用品批发
电脑编码:310XXXXXXXXXXXX纳税人名称(公章):   上海XX有限公司                            填表日期: 2XXX年XX月XX日税款所属期: 2XXX年XX月XX日至 2XXX年XX月 XX 日                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一、计税依据项目税目、征收率栏次本期数本年累计
(一)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 例:批发11000020000
其中: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2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3
(二)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4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5
(三)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6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7
(四)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 8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9
二、税款计算本期应纳税额10300600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11
应纳税额合计12=10-11300600
本期预缴税额13
本期应补(退)税额14=12-13300600
纳税人或代理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办税人员(签章):    王XX                   财务负责人(签章):李XX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张XX                   联系电话:6XXXXXXX
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代理人名称: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代理人(公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征收部门留存《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填表说明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税劳务的,也使用本表。1、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2、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3、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4、本表第1项“(一)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但不包括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及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计算调整的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对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改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企业,只填写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期间的各月数之和,下同)。“征收率”栏数据,填写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适用征收率。5、本表第2项“其中: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本期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不含税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征收率”栏数据,填写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适用征收率。6、本表第3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不含税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征收率”栏数据,填写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适用征收率。7、本表第4项“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包括超过原值的应按照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应税固定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8、“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征收率”栏数据,填写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适用征收率。9、本表第6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包括符合条件,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免税固定资产的销售额。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10、本表第8项“其中: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出口免税货物的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出口征税货物销售额在第(一)部分填报。11、本表第10项“本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0=1×征收率+4×征收率。12、本表第11项“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税法规定减征的应纳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13、本表第13项“本期预缴税额”栏数据,是指纳税人本期实际预缴的增值税额,不包括:1、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2、补缴欠税;3、查补入库税款。该栏一般为“0”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

日期: 2010-03-02   来源:税务总局    作者:税务总局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国税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可仅填写行业代码。。
    (五)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并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
    (六)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实际营业地的详细地址,同时应将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营业地址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九)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十)本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应用或)实际经营地(这个更好)的电话号码。
    (十二)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 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货物及劳务。包括实行先征后返(退)、减半征收、免税等优惠政策。
    (十三)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是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并直接办理退税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及劳务,不包括由国税机关征收但由财政部门返还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
“一般货物及劳务”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应分别核算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分别填报在本表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栏。
    (十四)本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销售额,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超过备案期单证不齐先缴入库销售额(清算期内收齐单证销售额用负数表示),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纳税人自查调整本年或以前年度按适用税率计算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 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五)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销售额,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超过备案期单证不齐先缴入库销售额(清算期内收齐单证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以及纳税人自查调整本年或以前年度按适用税率计算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5栏的“应税货物”中的17%税率“销售额”与13%税率“销售额”的合计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六)本表第3项“应税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包括纳税人自查调整本年或以前年度的应税劳务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 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5栏的“应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七)本表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本年或以前年度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检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一般货物及劳务” 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6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八)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的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本年或以前年度销售额,以及纳税人自查调整本年或以前年度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 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4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九)本表第6项“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本年或以前年度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检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一般货物及劳务” 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本表第7项“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执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应等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的“当期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一)本表第8项 “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内销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销售额,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免税出口货物销售额,外商投资企业国内转厂货物销售额,来料加工复出口加工费以及免税出口劳务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 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8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二)本表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内销免征增值税货物销售额,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免税出口货物销售额,及外商投资企业国内转厂货物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 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8栏的“免税货物”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三)本表第10项 “免税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劳务的销售额。包括内销和出口免征增值税劳务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 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8栏的“免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四)本表第11项 “销项税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一般货物及劳务” 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项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五)本表第12项 “进项税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一般货物及劳务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一般货物及劳务” 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列资料二》第12栏的“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六)本表第13项 “上期留抵税额” 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减去本期已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留抵税额抵减欠税额(包括一般欠税额和查补欠税额)后的余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
    (二十七)本表第14项 “进项税额转出”栏数据,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但不包括销售折扣、折让,进货退出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数额。兼营一般货物或劳务与即征即退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各自应转出的进项税额,能够准确划分一般货物及劳务或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进项,应按应转出的进项分别计入一般货物及劳务或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栏,不能准确划分应转出的进项税额的,按销售比例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进项税额转出”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一般货物及劳务” 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列资料二》第13栏的“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八)本表第15项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栏数据,填写退税机关按照出口货物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应退税额。应等于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的“当期应退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九)本表第16项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纳税检查收到税务、财政、审计部门出具的检查处理决定书上注明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本表第17项 “应抵扣税额合计”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本栏不填累计数。
    (三十一)本表第18项 “实际抵扣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二)本表第19项 “应纳税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该栏反映的是正常一般货物及劳务销售的应纳税额,不包括查补应补缴入库的税款。“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三)本表第20项 “期末留抵税额” 栏数据,为纳税人在本期销项税额中尚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末余额一致。本栏不填累计数。
    (三十四)本表第21项 “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 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2栏的“小计”中的“应纳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五)本表第22项 “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纳税检查收到税务、财政、审计部门出具的检查处理决定书上注明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 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应纳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六)本表第23项 “应纳税额减征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七)本表第24项 “应纳税额合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缴增值税的合计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八)本表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减去抵减一般欠税后的余额数。反映截止至本月初(税款所属时期)累计未交的增值税税款,不包括累计未交纳税检查应交的增值税税款。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等于上年末的“期末未缴税额”数。
    (三十九)本表第26项 “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栏数据,已取消《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的开具,本栏无发生数。
    (四十)本表第27项 “本期已缴税额”栏数据,是指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包括缴纳上期应纳税额、当期分次预缴本期税款和当期清缴欠税,但不包括本期入库的查补税款。“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一)本表第28项 “①分次预缴税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分次预缴增值税额。此栏主要包括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分期入库的预缴数;经批准延期申报的企业,在申报前预缴的税款;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预缴的税款等。该栏不填累计数。
    (四十二)本表第29项 “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 栏数据,已取消《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的开具,本栏无发生数。
    (四十三)本表第30项 “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缴纳上期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款,包括缴纳上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该数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缴纳上期应纳税额”本期发生额填列。“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四)本表第31项 “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欠税额,但不包括缴纳入库的查补增值税额。该数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缴纳欠缴税额”本期发生额填列。“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五)本表第32项 “期末未交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反映截止至本月末(税款所属时期)累计未交的增值税税款,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缴未缴的税额,纳税人因计算错误或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的多缴退税也在该栏作加项反映。“本年累计”与“本月数”栏数据相同。
    (四十六)本表第33项 “其中:欠缴税额(≥0)” 栏数据,为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数额。该栏不填累计数。
    (四十七)本表第34项 “本期应补(退)税额” 栏数据,为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该栏不填累计数。
    (四十八)本表第35项 “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在本期因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税务机关返还的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九)本表第36项 “期初未缴查补税额” 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查补税额”减去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额后的余额数。该数据与本表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之和,应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初余额一致。“本年累计”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上年度末的“期末未缴查补税额”。
    (五十)本表第37项 “本期入库查补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入库的增值税款,包括:1、按适用税率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款;2、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款。“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五十一)本表第38项“期末未缴查补税额” 栏数据,为纳税人检查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该数据与本表第32项“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之和,应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初余额一致。“本年累计”栏与“本月数”栏数据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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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良 发表于 2012-10-30 15:38

看 看 是 新 版 本 吗 ?

taffa 发表于 2012-11-27 20:29

好usadhfshfoidashfohfo!!!

tangzhiguo8261 发表于 2012-11-29 16:59

谢谢!共同进步!{:1_1:}

司令员 发表于 2013-1-11 17:02

我要下载后,好好学习,O(∩_∩)O谢谢!

ynymzzr 发表于 2013-1-21 16:57

谢谢提供下载看看。

zmzlyh 发表于 2013-1-21 19:42

谢谢提供下载看看。

smilecho 发表于 2013-1-31 15:37

感谢分享,期待能帮忙解决问题!

chzhang105 发表于 2013-2-1 14:53

学习一下报表填报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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